NEW.112.1.31公布-連節:113學年度第43期簡章
記得報名日期:2/26早上8時至3/7下午6時止。
《招生名額》:
113年第43期名額:總計2020人(男生1817人、女生203人)
112年第42期名額:總計1670人(男生1502人、女生168人)
111年第41期名額:總計1455人(男生1308人、女生147人)
110年第40期名額:總計1120人(男1007人、女生113人)
109年第39期名額:總計735人(男生661人、女生74人)
108年第38期名額:總計780人(男生702人、女人78人)
113年第43期 |
甲組 |
刑事警察科 |
200名(男生190名、女生10名) |
交通管理科 |
100名(男生95名、女生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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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偵查科 |
200名(男生190名、女生10名) |
||
消防安全科 |
150名(男生134名、女生16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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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巡防科 |
120名(男生108名、女生1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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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組總名額 |
770名(甲男717名、甲女5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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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組 |
行政警察科 |
1050名(男生910名、女生140名) |
|
New.保安警察科 |
200名(男生190名、女生1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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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組總名額 |
1250名(乙男1100名、乙女15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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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期(報名資格:年齡在25歲下/88年1月1日以後出生)總計 |
2020人(男生1817人、女生20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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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第42期 |
甲組 |
刑事警察科 |
160名(男生152名、女生8名) |
科技偵查科 |
80名(男生76名、女生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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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科 |
160名(男生152名、女生8名) |
||
消防安全科 |
150名(男生134名、女生16名) |
||
海洋巡防科 |
120名(男生108名、女生1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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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組總名額 |
670名(男生622名、女生48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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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組 |
行政警察科 |
1000名(男生880名、女生12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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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期(報名資格:87年1月1日以後出生)總計 |
1670人(男生1502人、女生16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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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第41期 |
甲組 |
刑事警察科 |
80名(男生76名、女生4名) |
科技偵查科 |
80名(男生76名、女生4名) |
||
交通管理科 |
80名(男生76名、女生4名) |
||
消防安全科 |
150名(男生134名、女生16名) |
||
海洋巡防科 |
120名(男生108名、女生12名) |
||
甲組總名額 |
510名(男生470名、女生40名) |
||
乙組 |
行政警察科 |
945名(男生838名、女生107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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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期(報名資格:8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總計 |
1455人(男生1308人、女生147人) |
※註:
1.考生僅能依上表 2 個組別選擇其中 1 組報考, 不得同時報考 2 個組別 。
2選擇組別後,再就科別進行志願排序,不得跨組別選擇。如選考甲組,僅能選擇刑事警察科、交通管理科、科技偵查科、消防安全科及海洋巡防科 5個志願排序,不得跨選乙組行政警察科;如選考乙組,僅有行政警察科 1個志願,不得跨選甲組 。
3.甲組考生成績除按其筆試成績總分高低順序錄取外,尚依考生所選之科別志願順序擇優錄取如第 1 志願科別未錄取,而符合第 2 (或第 3 、第 4 、第 5志願正取者,則依第 2 (或第 3 、第 4 、第 5 )志願錄取。 甲組正取生入學後遇有缺額時, 得依成績順序申請 改以較高志願科別遞補(不得跨組別 )),經遞補後不得再行變更,其所遺缺額,再依成績順序遞補 。
《招生考科》:筆試自辦,筆試命題範圍依據現行教育部公布之高中課程標準所列之主要概念為原則。警專入學考是由警專老師出題,所以跟一般大學學測、分科出題方向不同,考前做「歷屆試題」很重要的!(官網有考試題目&「解答」)
【113學年度第43期筆試調整】:
|
之前考5科 |
112年起:筆試科目【4科】 |
113年初試(筆試)成績計分計算 |
甲組 |
國文、物理、化學、數學(甲組)、英文 |
國文(含作文占40%)、英文、物理與化學、數甲 |
國文(加權50%計分,以150分為滿分); 物理與化學(加權50%計分,以150分為滿分); 甲組數學(以100分為滿分); 英文(以100分為滿分) |
乙組 |
國文、歷史、地理、數學(乙組)、英文 |
國文(含作文占40%)、英文、歷史與地理、數乙 |
國文、英文(加權50%計分,以150分為滿分); 其餘各科以100分文滿分。 |
※初試(筆試)合格標準:如有總分相同者,
甲組 |
國文→ 物理與化學 、數學、英文 |
筆試科目任一科目缺考、有1科0分者,或「國文」加權計分後未達60分以上者,或「物理與化學」分數加權計分後未達低標準者,均不予錄取。 |
乙組 |
國文→ 歷史與地理 、數學、英文 |
筆試科目任一科目缺考、有1科0分者,或「國文」加權計分後未達60分以上者,均不予錄取。 |
《初試放榜》113/6/6
除了可以至警察專科學校網站上查榜外,亦有語音查詢服務的提供。警專也會以掛號寄發成績單及複試通知單(未合格則無)給考生。
【未收到通知單,怎麼辦? 】教務處查詢【查詢電話:( 02 22396161 、 22396363 】。
《複試》113/7/1-7/5(依照組別、名次分梯次另行通知) 。
請初試合格考生攜帶寄發之「招生複試體格檢查表」,儘早至指定醫院接受體格檢查,檢查時間約需10~14個以上工作天。
複試項目及標準:複試分為體格檢查、體能測驗及口試3項,其中任1項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報名前請詳閱下列內容規定,以維切身權益。
項目 |
標準說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檢檢查不合格) |
四肢 當日現場檢查 |
1.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者。 2.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者。 3.雙下肢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不能自如者。 |
身高 當日現場檢查 |
男性未達165.0公分(赤足)。女性未達160.0公分(赤足)。 原住民男性未達163.0公分(赤足)。原住民女性未達158.0公分(赤足)。 |
身體質量指數(BMI) )當日現場檢查 |
男性質量指數未達18.0或超過28.0,女性質量指數未達17.0或超過26.0。 ※身體質量指數計算公式【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平方。計算至小數點第1位止,小數點第2位以下四捨五入】 身體質量指數(BMI),以身高、體重同1次量測值為準。 |
血壓 |
收縮壓超過140毫米水銀柱或舒張壓超過90毫米水銀柱。 |
視力 |
任一眼祼視(不戴眼鏡)未達0.2以上。 但雙眼矯正視力均達1.0(含)以上者不在此限。 |
辨色力 |
辨色力異常(色盲、色弱)。註:戴矯正片檢查辨色力者,以不合格論。 |
聽力 |
耳聾或重聽者。 ※聽力(音叉)檢查不正常者,請以純音聽力檢查確認,複試時一併繳驗檢查報告,如未矯正之優耳(較好耳)聽力閾值超過55分貝為體檢不合格。 |
肺部及胸部 X光檢查 |
1.胸部X光檢查異常,肺部結核經痰塗片陽性反應者,須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 2.肺結核檢查陽性反應結果,於入校時須檢附教學醫院胸腔科或感染科專科醫師診斷書證明無傳染之虞者,始可入校接受教育訓練。 3.至入校後如需接受後續療程方能痊癒者,則依本校專科警員班學則辦理。 |
心血管 |
先天性心臟病及心血管疾病、心臟瓣膜疾病、動靜脈疾病、心臟節律或傳導異常。 1.複試時須繳交靜態心電圖影像(無論正常或異常,考生均應自行向體檢醫院申請)。 2.指定醫院聽診檢查如有心臟雜音、心律不整或靜態心電圖檢查異常者,請於指定醫院掛號心臟內科進一步做心臟超音波、24小時心電圖或運動心電圖檢查確認,並請醫師依檢查結果後判定並勾選有無上述心血管疾病,於複試(審)當日繳交檢查報告及影像,依檢附資料審查,如有上述任一心血管之疾病為體檢不合格。 |
甲狀腺 功能檢查 |
甲狀腺功能亢進(TSH、Free T4檢測異常) ※甲狀腺功能檢查,請指定醫院註記TSH、Free T4檢查報告值及其正常值範圍,並請醫師判定有無甲狀腺功能亢進。 |
肝功能檢查 (GOT、GPT) |
肝功能指數超過正常值2倍以上者。 ※肝功能檢查(GOT、GPT)報告,請指定醫院註記正常值範圍。 |
其他 |
1.經教學醫院精神科、神經內科或外科專科醫師證明患有精神疾病、精神狀態違常或癲癇,致不堪接受教育訓練者;惟經教學醫院精神科、神經內科或外科專科醫師診斷書或病歷摘要,目前病情穩定者除外。 2.患有法定傳染病,因公共防治需求,需隔離治療者。 3.其他重症疾病,無法治癒,經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認不堪接受教育訓練者。 4.有幫派、色情等不雅之紋身或刺青者。但已清除者,或原住民基於傳統禮俗及現役、退除役軍人基於忠貞象徵而有紋身或刺青之圖騰者,不在此限。 |
體格檢查 應注意事項 |
1.本校專用體檢表,請考生事先填妥基本資料及貼3個月內2吋近照,自行至本校指定醫院檢查。各指定醫院檢查時間及完成日數不一(約10至14日),請自行掌握時間,以符時限。 2.考生所繳交之體檢表除需具有檢查結果外,須蓋有指定醫院「印信」、「照片處蓋鋼印或圓戳章」、「檢查日期」、「醫師章」,檢查日期僅限本校複試日前90 日以內為有效。若有疑問請來電本校醫務室(02)2230-8272。 3.考生受檢時應誠實告知過去病史與隱藏性病症,如刻意隱瞞,於入學後因疾病復發致體格檢查不符招生簡章所定標準,勒令退學。必要時,考生應同意提供個人基本資料予本校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查詢考生過去是否有心血管、肺結核、精神疾病、精神狀態違常或癲癇病史及就醫紀錄。 4.考生體格檢查依當日現場審查結果為主。 |
※複試體能測驗: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
1.負重:男生負重40 公斤連續行走未達20 公尺,女生負重 30公斤連續行走未達20公尺。
2.立定跳遠:男生不及190 公分,女生不及130 公分。
※備註:負重、立定跳遠未達標準者,當日重測次數至多3次為限。
※複試口試標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
1.常識貧乏或對警察、消防、海巡專業觀念偏差。
2.口吃或口齒不清。
3.反應遲鈍或其他不適宜從事警政、消防、海巡工作。
※若有其他疑問,有關複試項目疑問洽詢專線:
(1)體能測驗-訓導處教練組。( 02 22300702
(2)體格檢查-醫務室。( 02 22308272
(3)口試-訓導處訓育組。( 02 22300763
《放榜/錄取分數》113/7/26
招生考試正備取名額、錄取分數及備取生遞補情形如何?↓
【招生報名人數、錄取率】
期 |
組別 |
招生名額 |
報名人數 |
錄取率 |
初試合格名額 |
最低錄取分數 |
備取生遞補入學最後名次 |
||||
正取 |
備取 |
正取 |
備取 |
|
|
||||||
39 |
甲組(男) |
310 |
1,827 |
16.97% |
310 |
155 |
313 |
290 |
候補到備取名次第123名 |
|
|
甲組(女) |
30 |
398 |
7.54% |
30 |
20 |
350.5 |
325 |
候補到備取名次第17名 |
|
||
乙組(男) |
351 |
3,508 |
10.01% |
351 |
106 |
360.75 |
349.75 |
候補到備取名次第45名 |
|
||
乙組(女) |
44 |
1,194 |
3.69% |
44 |
16 |
421.5 |
414.25 |
候補到備取名次第7名 |
|
||
總合計 |
735 |
6,927 |
10.61% |
735 |
297 |
- |
- |
|
|
||
40期 |
甲組(男) |
440 |
1,791 |
24.56% |
440 |
220 |
292.5 |
262.75 |
候補到備取名次第146名(271.75) |
|
|
甲組(女) |
40 |
372 |
10.75% |
40 |
28 |
371.75 |
331.75 |
候補到備取名次第28名(331.75) |
|
||
乙組(男) |
567 |
3,536 |
16.04% |
567 |
170 |
375.25 |
358.75 |
候補到備取名次第149名(367.5) |
|
||
乙組(女) |
73 |
1,091 |
6.69% |
73 |
25 |
425.5 |
410.75 |
候補到備取名次第13名(417.5) |
|
||
總合計 |
1,120 |
6,790 |
16.49% |
1120 |
443 |
|
|
||||
期 |
組別 |
招生名額 |
報名人數 |
錄取率 |
初試合格名額 |
最低錄取分數 |
備取生遞補入學最後名次 |
||
正取 |
備取 |
正取 |
備取 |
||||||
41期 |
甲組(男) |
470 |
1502 |
31.17% |
470 |
235 |
284.25 |
244.75 |
備取第198名(252.25) |
甲組(女) |
40 |
320 |
12.5% |
40 |
32 |
350.5 |
317.75 |
備取第32名(317.75) |
|
乙組(男) |
838 |
3107 |
26.97% |
838 |
251 |
322.5 |
304.25 |
備取第174名(310) |
|
乙組(女) |
107 |
915 |
11.69% |
107 |
37 |
373.5 |
355 |
備取第32名(357.5) |
|
|
|
|
|
1455 |
555 |
|
|
|
本校專科警員班畢業學生服務年限規定為2年。
《延伸閱讀連結》
1. FB: NPA署長室 (連結:110年很創意的招生影片)
2.FB:警政署官方臉書 (以系列漫畫告訴您,警察的生活與工作屬性)
3. 大學問:3分鐘看懂警專入學